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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佃壮:关注民企中的特殊工种权益
时间:2019-07-22  作者:郭树合 宋秀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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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佃壮(右一)视察蔬菜大棚运营情况

在今年的山东省人代会上,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张佃壮向大会提交了一份维护工人权益的书面建议——《关于取消国有企业改制后民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不适宜性审批限制条件的建议》。建议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统筹研究,取消审批执行中对国有企业改制后民营企业的差异性不公平待遇,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切身利益。

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当选为山东省人大代表后,张佃壮就想着这件事。

村支书为什么会惦记着为特殊工种发声?“给村里谈项目、拉投资,没少跟企业打交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开始接触到特殊工种这一群体。”跟企业负责人熟络了之后,张佃壮常听他们抱怨,国有企业改制民企后,企业里特殊工种能否依旧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问题一直比较模糊,涉及到员工们的既得利益,大家难免会私底下讨论,讨论得激动了就会去找企业领导理论。

“我们村也有村民从事相关行业,他们给我反映过这个问题。跟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过几次,没有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张佃壮告诉记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主管部门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主要法律依据为1978年国务院颁发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对适用对象做了界定,仅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目前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具体审批执行中,口头认定经股份制改造国有股权退出的民营企业不符合《暂行办法》的使用范围。因此,股改完成后入职的特殊工种无法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国有企业改制后,民营企业里的特殊工种是个不小的群体,他们从事着高风险的工作,甚至以透支健康为代价为社会贡献着自己力量。在张佃壮看来,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的现状,也不符合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

山东省人代会结束后不久,张佃壮便收到了山东省人社厅的答复。“虽然并未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但至少有了权威的书面回应,企业可以给工人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了。”张佃壮说:“这么多年积累下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便能解决的,工人们的权益我会继续努力争取,只要当一天人大代表,我就会努力为老百姓多解决一些问题。”

最特写

张佃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曲阜市息陬镇北元疃村党支部书记。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宋秀梅)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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