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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时间:2013-02-01  作者:舒安娜  来源: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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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安娜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郑州市政协副主席

  发展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祉,环境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决不能为了发展而宽容污染。如何减少城市污染将是各地政府所面临的更艰巨的任务。为此,建议如下:

  尽快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国家环保部门虽然已对PM2.5首次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增设PM2.5浓度限值,但是却提出要“分批分期实施”,而且要等到2016年,才能全面实施。这个“分期分批”的等待太漫长了!我们再也不能生活在灰霾天气的阴影下了!不愿意用生命乃至健康换取经济的增长!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灰霾天气就像慢性病一样,侵蚀着人们的健康肌体。我们希望新检测标准的全面实施再快一些!要使公众早日享受到清洁的空气。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各地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有关省市应率先开展对灰霾数据的监测

  据我国环保部门有关专家解释说,目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空气中的PM2.5污染较重。如果将PM2.5列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地的空气质量将大范围超标。所以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只是作为各地检测空气的参考值。但是绝不能因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就不制定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国家环保部门至少应对获得环保模范城市的城市,率先开展对灰霾数据的监测,为尽快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积累经验,并且适时提高标准限值,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目前,许多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要求,因而也没有公开监测数据。而有些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公布,也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原因是担心公众对政府工作评价带来负面影响。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在公众批评政府部门的同时,也会带来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和原因。一方面监督政府部门努力改进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加关心居住环境的质量,为改善空气质量作出努力。

  开展“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改善空气质量,源头是要抓好节能减排。而从建筑节能做起,非常重要。很多人都知道汽车尾气污染空气,但很少能意识到污浊空气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之间,也暗藏着因果联系。据统计,有玻璃幕墙的大楼,每年消耗的电力要比常规建筑高出一倍多,且对消防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而当前城镇化建设中,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物随处可见。如此不环保安全的设计趋势,加大了燃煤负担,阻碍了节能减排,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有关部门要把建筑节能强制性的指标作为建筑施工评审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把节能指标作为建筑设计施工评审的重要内容。对于没有达到标准的企业、设计单位,要进行处罚,甚至退出市场。

[责任编辑:张卫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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