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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604号(政治法律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2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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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纳入公益诉讼领域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的提案由我院主办。我院高度重视,经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等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促进文化多样性、增进文化认同等公共利益属性。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公益诉讼领域,对于系统保护、传承、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意义重大。您的提案对于我们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公益诉讼立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最高检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写入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今年9月,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为各地开展相关办案提供指引;积极宣传推广北京、上海、重庆、贵州等地方有益经验,推动地方立法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领域,为政策转化和立法完善提供实证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最高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究。特别是,会同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单位,推动在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发布传统村落保护的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公益保护氛围。

二、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联动机制

近年来,最高检积极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培训,举办座谈交流,努力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常态化工作机制。2020年9月,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全国各省各地分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作公益诉讼专题辅导。2023年以来,最高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赴北京、江西、福建等地开展联合调研,凝聚保护共识。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注重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互相配合,通过圆桌会议等方式,协调推动综合治理,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如,江西省龙南市检察机关针对赣南客家围屋年久失修、日常管理不善、安全保障设施不到位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督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客家围屋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为传承客家文化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协作,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切实发挥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的作用,协同解决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将加强与国家文物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会商研判、委托调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力。

三、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

近年来,最高检着力打造“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知晓度,不断凝聚检察公益诉讼社会力量。各地检察机关主动走访对接本地统战部门、民主党派、团委、妇联、工商联、律协、行政机关等,商请相关单位推荐和组织人员加入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促进志愿者队伍多元化,借助社会力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自平台全面应用以来,截至2023年9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共有注册志愿者7万余人,提报线索1万余条,辅助办案3000余件。

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热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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