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某甲、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由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侦查终结,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依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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