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宝成铁路沿线非法排污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铁路路基安全 生活污水直排

【要旨】

针对铁路沿线村民生活污水直排、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堵塞排水沟渠,导致污水浸泡铁路路基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和镇政府修建排污管道,推动多年遗留问题有效整改。

【基本案情】

宝成铁路是中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是连接西南、西北的货运大动脉,也是中欧班列的运输通道,每日通行客运货运列车80余列。宝成铁路线上行K279+950-K280+200处,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燕子砭站内4道左侧,护坡上方沿铁路线100米范围内,有20余户自建房。附近村民长期将生活垃圾丢弃至铁路排水沟,生活污水沿护坡直排,造成铁路排水沟渠堵塞,铁路路基经长时间浸泡,对稳定性造成影响,危害铁路运行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3月,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南麓检察院)收到西安局集团公司汉中工务段移交的上述线索后,经初步调查,于3月9日立案。调查中,汉中工务段积极协助查看隐患点位、测量排污距离、提出整改意见。经查明,该处隐患不仅对铁路日常维护和施工造成影响,同时破坏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但由于排污点位偏僻、管网建设改造资金不足,该区域未被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汉中工务段多次与属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接沟通,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七条、《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等规定,秦岭南麓检察院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铁路安全保障职责,消除铁路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向某县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居民排污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部门联合镇政府积极行动,组织清理生活垃圾30余方,筹措资金10余万元,安装排污管道300余米,铁路沿线居民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镇政府对村民开展铁路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20余份。

2023年6月,秦岭南麓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西安局集团公司,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群众代表,共同查看整改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生活污水长期浸泡会影响铁路路基安全。针对排污点位偏僻、管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向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作整改,消除铁路安全隐患,改善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实现了安全生产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案例二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侵占阳安铁路沿线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侵占铁路用地 铁路桥梁

【要旨】

针对非法占用铁路用地堆放沙土,在铁路桥下违规进行机械作业等问题,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协同区划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调查、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共同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同向发力,解决铁路安全隐患问题。

【基本案情】

阳安铁路是连接宝成铁路、襄渝铁路干线的联络线,日通行客运货运列车约106列,对陕西南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25月,某公司和杨某租用西乡县桑园镇某村民土地,在阳安铁路桥梁下及附近保护区堆放砂土,侵占铁路用地4.17亩。2处桥墩被砂石包围,桥下有挖掘机、卡车等大型机械进行作业,桥墩有机械剐蹭痕迹,危及铁路运行安全。西安局集团公司多次与相关行政部门对接,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大量砂土还侵占了铁路用地周边13.28亩耕地,破坏了土地资源,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3月,西安局集团公司汉中工务段向秦岭南麓检察院移送该案线索,秦岭南麓检察院于315日立案。汉中工务段积极协助测量违法占地面积,出具铁路用地图,明确铁路用地范围。通过调阅资料、现场勘查、磋商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秦岭南麓检察院将违法占用耕地线索,通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移送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乡县院)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七条、《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秦岭南麓检察院针对侵占铁路用地、工程机械违法作业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问题,向某镇政府和某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违法侵占铁路用地问题依法履职,消除铁路安全隐患。西乡县院针对侵占铁路用地以外耕地的问题,向属地镇政府和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27日,秦岭南麓检察院会同西乡县院向某镇政府和某自然资源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邀请工务段技术人员现场配合确定安全隐患存在具体位置及整改措施,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督导。521日,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已整改到位。

20246月,秦岭南麓检察院会同西乡县院、西安局集团公司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跟进调查,铁路桥下沙石、废土已清理干净,侵占的耕地已经复耕,铁路桥下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成效,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汉中工务段开展阳安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汉中工务段先后移送铁路涵洞、铁路桥梁下穿公路无限高架等问题线索4件。秦岭南麓检察院依法向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4件,推动解决了阳安铁路沿线多处安全隐患。

【典型意义】

铁路用地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针对侵占铁路用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以外土地的问题。跨区划检察院与区划检察院协同履职,按照职能分工,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实现了铁路安全及耕地保护的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