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政府报告这样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8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7部。改革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入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推动改革发展政策和部署落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改革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数量继续下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长春长生公司等问题疫苗案件。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重磅推荐!】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发现贫困当事人,立即启动司法救助
昨天的政府报告中,克强总理强调:加强扶贫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社会帮扶。最高检高度重视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明确了贫困当事人的范畴,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符合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等七类情形之一,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事人,应确认为贫困当事人。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意见》强调,扶贫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人民检察院。对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贫困当事人,扶贫部门应立即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先行救助,救助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和扶贫部门应当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脱贫措施的衔接融合,主动对接定点扶贫单位和责任部门,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贫困当事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等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当事人,帮助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和扶贫部门应当分别确定相关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日常事务,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
倾力保护知识产权,守住企业发展之魂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核心,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00余人、提起公诉8000余人。
最高检挂牌督办了江门“1.19”假冒注册商标案等10起重大侵犯商标权案件,并联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对天津冯某涉嫌利用网盘传播侵权作品案等22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予以联合挂牌督办。
各地检察机关及时纠正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一年来,经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200件;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0余件。
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模式。2018年12月,最高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第四检察厅,负责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并组建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办案组。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的机构,对知识产权案件推行区域集中快速办理机制。建立由知识产权业界、司法实务、法学理论研究专家、律师等组成的专家库。
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各地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工作办法、协作机制、会议纪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监督考核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合力。
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364万余件法律文书上网即查
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5789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40696件,公开法律文书3647786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76309人次。
2014年10月,最高检建立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在这个统一平台上,全国检察机关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预约申请。
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人民群众也可以查阅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和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下一步,最高检将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更好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