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金海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由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庄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庄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金海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