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刘传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传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传河利用担任海西州茫崖市党工委书记,玉树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青海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