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诈骗案一案,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