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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小龙提起公诉
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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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原喜德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股长杨小龙受贿、行贿、串通投标罪一案,由喜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喜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小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喜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小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受贿、行贿、串通投标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行贿、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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