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回应群众诉求
——江苏省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
“这是一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因赔偿等问题引起申诉,但检察机关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上下一体协同履职,灵活运用组合听证,既释‘法结’,又解‘心结’,真正将检察听证制度的价值落到了实处。”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博物总馆副馆长宋燕对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履职优势,围绕诉求焦点开展针对性的组合听证,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依法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涉案人员结构复杂,多重矛盾不容忽视
2022年10月,徐至华因与张配感情纠纷,在酒后带着儿子杜晓里、侄子徐经阳等一行5人至张配住处,与张配及其母亲汪利静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后张配、汪利静在冲突中受伤。经鉴定,张配轻伤二级,汪利静轻伤一级。
原案承办人、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薛燕介绍,因情况复杂,侦查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将案件分批移送起诉。该院经审查,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主犯徐至华、徐经阳分别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先对徐至华依法作出判决,徐经阳在审理过程中;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杜晓里和在校大学生、从犯吴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处理决定作出后,申诉人张配母子囿于“法结”,执着于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始终不能认可和理解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困于“心结”,对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等情况下,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不能接受。分别向两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上下联动制定方案,联合听证打开心结
针对多名涉案人员被分别作出不同刑事处理决定,进而引发被害人同时向两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案件,如何高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有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类型复杂,实质化解难度大,南京市检察院决定由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同步包案,并成立专案组。
2024年1月17日,考虑两名申诉人的心结难以打开,办案组决定先由南京市检察院召开程序性的简易听证,与申诉人建立信任,听取申诉人的诉求,进而梳理本案的争议焦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南京市院邀请具备法医学知识背景的律师担任听证员。
简易听证会上,原案承办人对不起诉处理决定的理由进行阐释:“杜晓里犯罪时未成年,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情节,因此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法医专业背景的律师根据申诉人的伤情,详细阐明其伤情对应的伤残等级,并按照法律规定评估其能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原案承办检察官的精心释法说理、听证员的专业指点,让申诉人打开了部分心结,撤回了对杜晓里的申诉,并降低了对赔偿金额的预期。
简易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围绕申诉人诉求,一体化开展针对性工作。雨花台区检察院组织专人对全案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确认案件事实。检察官对涉案人员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对赔偿金额进行科学测算,最大程度推动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两级检察院包案领导共同走访法院,就如何有序推进相关案件办理进行协调,统一办案节奏,共同推动双方和解。经过两个多月的“场外”准备,办案组研判认为该案具备了化解的可能。
考虑到两个申诉案件基于同一事实,且实际诉求相互关联,涉案人员为家庭成员及亲友,同时发挥社区工作者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促成和解,两级检察院一体联动于2024年3月28日到申诉人所在社区召开检察听证会。检察机关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书记、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同时邀请部分社区居民参与旁听、评议互动。听证会上,办案组“图文并茂”模拟还原案发场景,充分阐明对不同涉案人员作出差异化处理的事实理由,得到听证员及在场群众的一致认可。听证员代表、社区书记语重心长地劝说申诉人:“他们还是孩子,你们也是为人父母的,再给他们一个机会吧。”申诉人表示认可,“法结”终于得以化解。
在化解“法结”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趁热打铁,针对赔偿问题,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推动双方认识到达成和解才是变“两难”为“双赢”的最优解。涉案当事人及家属情真意切当众向两名申诉人鞠躬道歉,听证员和现场群众也纷纷参与劝说“双方之前都是好朋友”“冤家宜解不宜结啊”。申诉人张配母子终于打开“心结”,当场与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全部申诉。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的事情奔波忙碌了好几个月,既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又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公正。”在听证员和现场群众的劝说下,张配母子当场撤回了申诉,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本案的信访矛盾全部化解。(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