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黄某某、兰某某、吴某某等6人故意伤害案听证公告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07日15时00分-17时00分
(二)地点:本院听证室
二、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请于2025年11月5日18:00前向龙华区检察院预约登记,预约电话0755-2101007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本次听证会设置的旁听席位有限,经审核后,将根据报名顺序进行安排。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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