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段某刚不服不立案申请申请立案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

(二)地点:本院三楼听证室

、案件名称

段某刚申请立案监督案

、参会人员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侦查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

、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方法:请于202641日下午5时30分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2-5568287),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