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段某刚不服不立案申请申请立案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10时00分
(二)地点:本院三楼听证室
二、案件名称
段某刚申请立案监督案
三、参会人员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侦查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一)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方法:请于2026年4月1日下午5时30分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2-5568287),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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