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粤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案件名称
李某粤涉嫌交通肇事罪
四、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旁听人员。
五、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6年1月20日上午12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6686909),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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