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浩雄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331日上午930至11:00

二、听证地点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佩欣 

联系电话:0769-22317520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