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本院决定对吕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吕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三、公开听证地点
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二楼检察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2.请听证会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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