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推动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黎某甲、黎某乙与黄某甲、黄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生效判决检察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黎某甲、黎某乙与黄某甲、黄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生效判决检察监督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提前一天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人:赖金静,联系电话:0771-4513982;
2.经审核同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9日
个人中心
退出
无障碍
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