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举行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理黄某某与朱某某、黄某某法定继承纠纷违法活动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 10时30分
(二)地点: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1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
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3月16日13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请申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在听证会开始前十分钟自行到达听证会地点。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0993-2912080
特此公告。
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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