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哈双检刑诉〔2024〕99号 

被告人史云峰,男,1999年****日出生,身份号码2301841999*********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住黑龙江省五常市****于2023年9月11日因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史云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于2024年3月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4年3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3年03月28 日被告人史云峰在通过 QQ联系其上线,该人称以每日500元报酬租借史云峰银行卡,史云峰乘坐火车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按照上线指示将自己手机银行登录,将手机及其名下邮政银行卡(卡号62179926102********)一同交给前来接应的人,来接应的人将手机和银行卡交还给史云峰。经查询,史云峰名下邮政银行卡(卡号62179926102********)交易流水共计 425424.9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9起,涉案资金12858元。

2023年7月份,史云峰在微信添加上线(微信名叫“威”),为好友,按照上线的指示,在双城区信用社办理银行卡(卡号62351655020********),并前往佳木斯办理手机银行,又分别前往建三江、哈尔滨等地办理银行卡及K宝,办理卡号:62351600094********的银行卡,随后史云峰被带到哈尔滨市卓展附近一公寓,到达公寓后史云峰将两张银行卡、手机、身份证交于上线,提供银行卡密码及手机密码,在公寓内待了二十天左右后返回双城。经查询,史云峰名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卡号:62351600094********),流水2476650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8起,涉案资金158500元。

2023年8月28日史云峰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案件来源、到案经过、户籍证明、现实表现等;

2.证人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史云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系累犯,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双城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梁丽艳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被告人现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