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江检刑诉〔2025〕207号
被告人张三妹,女,1969年11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9691120****,*族,小学文化,无业,住阳江市江城区**城**幢**单元**房(户籍所在地:阳江市江城区**村委会**村**巷**号),曾因犯赌博罪于2021年12月23日被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2年2月8日刑满释放,因犯赌博罪于2023年10月28日被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24年2月14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24年12月31日被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刑事拘留,经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5年1月27日被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逮捕。
本案由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三妹涉嫌赌博罪,于2025年3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5年3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三妹为了图财,从2024年 6月份开始,利用香港十二生肖六合彩竞猜特码的方式,通过微信转账多次收受赌博人员张某甲、张某乙、陈某某、张某丙(四人均已行政处罚)等人的六合彩投注单。直至2024年12月份,被告人张三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受以及转给张某甲投注六合彩的款额为28265元、张某乙的款额为7990元、陈某某的款额为18596元、张某丙的款额为35064元,合计89915元。张三妹从中获利1500元。
2024年12月31日,民警在阳江市江城区**城**幢**单元**房抓获张三妹。经搜查,民警在其房间缴获了其用于记录六合彩下注信息的记录本和稿纸。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书证;2、现场缴获的下注记录本、稿纸等物证;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4、证人证言;5被告人张三妹的供述与辩解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三妹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三妹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多次非法收受多人六合彩投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三妹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三妹赌博的犯罪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予以追缴。张三妹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余丹 检察官助理 陈作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被告人张三妹现被羁押在阳江市看守所
2.案卷四册,光盘一个
3.《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各一份,及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一张
4.《量刑建议书》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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