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拓宽人民监督渠道

文/汤海明

 

 

作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我在2022年被聘为安源区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当拿到聘用证书的那一刻,我感受到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

自担任听证员以来,我受邀参与检察听证84件次,案件类型涵盖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民事检察等,每一次听证都让我感触良多。

 

推动诉源治理

每次参加听证,承办检察官都会提前通报或详细介绍案情,陈述相关事实,解释法律适用,说明办理案件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后,在基于案情发表意见的同时,主动融入大局,延伸触角,从案件办理中挖掘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推动检察机关以精准检察建议解决治理难题、推动诉源治理。

例如,在某税务局未全面履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职责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谈及耕地占用税,我表示,“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职,检察机关应对其制发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面保护国有财产”。

为了更好履职,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并注意到该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我提出,“本案中,税务机关未全面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的重要原因即未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造成涉税信息流通不畅、工作协调不足”。我的观点引发了热烈讨论,最终在场人员形成了“由检察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的共识。

在此次听证会的推动下,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制推动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不仅征缴漏征的耕地占用税524.16万元,还推动相关单位签订了《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协议》,定期交换共享涉税信息,建立起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协作配合机制,有效促进了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传递司法温情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将事实、证据、法律等充分阐释,不仅让当事人知晓办案程序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还落实普法责任,向社会传递法治声音,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温情。

年仅19岁的尹某某因交友不慎,提供本人银行卡及微信供他人转移资金,并配合人脸认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考虑到近年来涉“两卡”犯罪数量较多,且不少群众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官决定把听证会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邀请听证员共同“议一议”,也让乡亲邻里“听一听”。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我与其他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尹某某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误入歧途,考虑到尹某某具有认罪认罚、全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妥当。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时,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既彰显司法公正,又兼顾情理。

一场听证带来一次新生。“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对自己犯下的过错深感悔恨和愧疚,我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将来以我所学回馈社会。”听证会结束后,被不起诉人尹某某激动地说道。

将公开听证会开到家门口,做到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辩明、检察官把法释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不仅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更体现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同时,通过公开听证会送法上门,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与群众面对面以案释法,既彰显了检察力度,又传递了检察温度,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化解矛盾纠纷

听证员的职责不仅仅是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更重要的是以第三方的公正视角,围绕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目标,充当连接检察机关与当事人的桥梁,充分释法说理,深入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修复受损害的社会关系。

2022年8月,家住萍乡市安源区某小区的彭某某因房屋长期渗水问题找到楼上户主胡某某,要求共同协商解决,因胡某某拒绝前往,双方发生争执,纠扯之下胡某某受伤倒地。

为实现司法公正,最大程度化解矛盾,2023年11月,检察官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双方当事人等就彭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作存疑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我从客观证据出发,围绕案发时相关细节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核实案件事实。经核实,我与其他听证员一致认为,因造成被害人轻伤的直接原因双方陈述不一,现场证人也说法不一,且现场监控已损坏,承办检察官已经穷尽所有核实手段,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有效打开当事人心结,基于我自身多年基层矛盾化解经验优势,我化身“调解员”,站在公正立场入情入理地对整个案情进行了分析,以情理感化、拿事例说服、用法理教育,彭某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被害人胡某某也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了认可。

公开听证会以“透明化”的办案方式,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讲清法理、讲透事理、讲明情理,将释法说理工作做细、做透,可以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上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检察机关吸收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听证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力量的一员,在一次次听证活动中,我不仅了解到了各类案件背后的故事,也提高了我的法律水平。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听证员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协助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检察工作的“监督员”“调解员”,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