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履职促监督 真监督提质效

文/毕克明

 

2015年,我被选聘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也有幸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监督员。2022年,我又被包头市检察院聘任为听证员。作为层层筛选出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有幸全程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见证了我国法律制度赋予公民参与司法监督的全过程,这是我国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温度司法的有益探索与实践。近年来,我先后参与包头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监督活动百余次。

 

以“学”为先,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包头市检察院每年召开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良性互动,推动“部部提升、项项进步”专项工作及检察外部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包头市检察院定期通报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及检察听证工作情况,与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客观公正履职交流工作经验。包头市司法局每年举办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由资深检察官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提出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发展的现实路径。

会议和学习很好地落实了检察工作通报机制,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与检察官和司法行政人员能够面对面共话如何建立协作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解决监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堵点,推动建立高效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对我们关心关注的检察业务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加深对监督事项的理解。经过专业培训学习,我明晰了工作中的困惑,虚心向检察人员学习,积极请教外部监督的相关知识,逐渐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在检察机关加强外部监督方面,促使自己更科学规范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

 

以“思”为要,不断增强监督效果

近年来,我通过学习拓宽了知识领域,在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中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2023年3月3日,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督促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举行,在召开听证会之前,为了最大限度反映案件事实,九原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同来到案发现场查看召湾墓群现状。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召湾汉朝古墓群涉及地域广,管理难度大,年代久远,在被确认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前,不仅有汉朝古墓群,还有近现代新修的坟墓,我们已经对古墓群管理想了很多办法,但还是出现了目前的状况。”

谈到如何保护汉朝古墓群时,我不断追问“既然行政机关已经想了很多保护古墓群周边环境的办法,也做了防护,为什么古墓群还会遭到严重损毁,甚至古墓主体被盗掘?”“附近村民把病死牲畜、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古墓群周围,还在周边取土、搭建建筑物,都是最近发生的,行政机关的监管不能时紧时松吧?”

我提出的问题引起了在场人员的热烈讨论,汇集其他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共形成了“拓展文物利用途径,让保护文物和乡村发展联系在一起,通过建立博物馆、青少年历史实践基地,创造经济效益,让村民从被动保护转变为主动保护文物”等七条有效的解决方案。

此次听证会形式很新颖,把我们直接带到了案件现场,全面直观地了解了案情,让公益保护可知、可感、可信。在现场,亲眼目睹了大量堆放的垃圾、违法修建的房屋、随意取土用土对文物的破坏,结合参加听证会之前关于古墓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把我们由“案外人”变成了“案内人”,为在听证会上精准发表意见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以“行”为要,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不是简单地参加监督活动,而是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帮助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监督到点、监督到位。包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稳妥探索拓展新领域,不断深化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进程。我多次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体会“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职责”的深刻意义。作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看到检察官切实为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努力,我也有意识地由事后监督向事中和事前参与延伸,主动申请成为全市检察机关“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日常生活中也处处留意。今年初的一次活动中,我发现本市某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问题,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并要求参与监督。

当月,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带着人民监督员共同到景区进行了无障碍体验,发现了景区旅游服务中心低位服务台摆放不合理、无障碍卫生间扶手松动等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问题。听证会上,景区服务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指出的问题非常准确,景区将不打折扣地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服务中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良好旅游服务环境。会后,我感到很欣慰,原来除本职工作外,还可以通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身份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帮助残疾人、老年人改善生存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