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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勇明:检察院对我发现的问题“很欢迎”
时间:2020-02-1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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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勇明出席政协会议并作发言

我是一名基层政协委员,一直关注着检察工作。我了解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在深入调研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比如,从部分案件的办案过程看,有重案件数量、轻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情况;公益诉讼人员配置不够专业化;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参与、认可程度不高。我向涪城区检察院提出了提升公益诉讼质效的工作建议数条。

我的建议一提出,涪城区检察院很快就给予回复。该院检察长王智君告诉我,他们认为我提出的问题与他们目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非常契合,所提建议具体、及时且操作性强。于是该院积极行动,逐条解读我的建议,多次与我沟通,同时多渠道充分了解其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改进措施,比如,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效的观念,采取了配强人才队伍、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强化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等针对性的措施,以匠心精神塑造精品案件。

他们告诉我,结合我提出的有关配强公益诉讼人员的建议,区检察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团队,选强配齐办案力量。目前,该院专职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团队中,检察人员7名,平均年龄40岁,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办案经验丰富,初步实现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

检察官向我反馈工作进展时说,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性,他们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制度,根据办理一起通过快递方式贩卖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快递行业收寄验视不规范的问题,于2019年3月13日举行绵阳市首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相关行政单位领导20余人参加宣告会,督促市邮政管理局自查自纠、开展快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专项督查活动,整改4条问题。该案获评2019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精品案例。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区检察院通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强化社会认同。2019年先后有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了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该院在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注重扩大新媒体运用,微视频《什么是公益诉讼》获得社会群众一致好评。

不久前,检察官电话告知我最新工作情况。我告诉他们,我看到四川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该案是绵阳首例通过网络快递方式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办理该案时,涪城区检察院曾邀请我全程参与监督。犯罪嫌疑人王某误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球蟒当宠物,花1850元从广东某网友处购得10条;之后王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网友,以快递邮寄方式将剩余的5条球蟒以每条300元的价格分别售卖。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涪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涪城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赔偿损失2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我记得,在法庭上,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起诉意见时,专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警示大家要增强法治观念,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平衡。对区检察院这种既达到了法律效果,又实现了社会效果的办案方式,我感到非常满意。

(沈勇明/口述王苏秦家智石博升/整理)

(沈勇明系四川省绵阳市政协委员、涪城区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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