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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与未检工作的不解之缘
时间:2021-08-02  作者:付静宜 周晶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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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在观护基地图书室和观护对象谈心

手捧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大手拉小手”未检工作室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湖北省人大代表陈宇看得认真且自豪,“非常有幸和未检检察官们并肩同行,希望他们一如既往,用努力照亮更多‘问题孩子’的前程。”

陈宇是湖北省人大代表,也是江汉区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作为武汉市最早一批专业社工,从2000年开始,她就在社区从事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长期关注失学、失管青少年,帮扶自闭症儿童、农民工子弟等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先后荣获湖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先进个人”“全国最美社工”。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立“合适成年人”制度。次年1月,江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时,委托陈宇作为“合适成年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到看守所旁听讯问,依法承担教育未成年嫌犯、监督诉讼过程合法性等职责。顺利完成此次任务,她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下不解之缘。

“部分孩子家庭教育不健全,导致道德行为失范,法治观念淡薄;部分留守儿童在融入城市和自食其力的过程中遭遇困境,不慎滑向犯罪的深渊。”参与检察机关多项活动,近距离接触涉罪未成年人这一群体,陈宇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这些孩子正处于人生最艰难、最特殊的阶段,专业社工的介入非常有必要。我们从关爱的角度和他们谈心、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剖析犯罪根源、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

亲历未检办案全过程,感动于检察官们对救助挽回失足少年的执着,陈宇希望能将专业社工力量引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想法提出后,双方一拍即合,并迅速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疏导、社会调查等多领域展开合作。2016年7月,江汉区检察院依托区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心港湾”观护基地。该基地占地1000余平方米,下设图书室收藏各类图书5000余册,为青少年提供参与公益服务、手工制作等各类活动机会。截至今年7月,共有57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与江汉区检察院、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帮教协议,在观护基地顺利度过考察期,无痕回归社会。

“对于拟不起诉对象,社工会提前开展社会调查,帮其将过去、现在、未来的自己连接起来,也为检察官作出最终决定提供参考。对于即将进入观护基地的孩子,社工会和检察官共同制定个性化、全方位的观护计划,在未来6至12个月时间里,通过社会服务、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助其完成道德、三观的重新塑造。”谈起观护帮教工作,陈宇如数家珍。

2019年4月,江汉区检察院被确定为“首批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该院和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委托服务中心“一站式受理”该院提出的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观护考察、心理疏导、被害人帮扶等相关社会服务。为此,社工服务中心专门筹措资金新增司法社工岗位,江汉未检观护帮教模式正式升级为“2+1+N”。

“‘2’是指‘观护帮教’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两份协议,‘1’指一名专业司法社工‘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教,‘N’是多项有针对性的观护帮教活动。”陈宇解释道,“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层面来看,社会化帮教是未来趋势,江汉区检察院看到了这一点,并提供‘江检方案’:即由专业司法社工贯穿始终,对观护对象进行监督考察的同时提供支持服务,凝聚起政府、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作为人大代表,每每提起江汉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陈宇总是不吝赞美。“江汉区检察院‘大手拉小手’未检工作室团队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近年来,工作室以未检办案工作为基础,通过打造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推出原创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优质作品,将普法宣传开展得有声有色,希望她们的努力被更多人看见。”

目睹社工力量在未检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作为倡导者与先行者,陈宇倍感欣慰,“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理念一致、想法一致,希望尽全力帮助孩子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谈及未来,她动情地说:“我们接触到的孩子,因为涉罪而导致边缘化,他们的转变和回归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如果我们能陪着走一段,及时拉一把,他们可能成为负责任的父母、遵纪守法的公民和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价值正在于此。感谢未检检察官以及司法社工们的付出,她们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足以改变人命运的‘希望工程’。”

(本报通讯员付静宜 记者周晶晶)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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