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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检察官带头办理信访案件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时间:2019-12-06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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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检察官带头办理信访案件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12月4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调研,一同接访一起行政申诉案件。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张军耐心倾听申诉人诉求,站在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立场,真正为申诉人的利益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

张军检察长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是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的缩影。2019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630403件信访,能够回复的都已在7日内程序性处理;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有近8万件,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的有78996件,答复率为98.9%。最高检还先后对5起典型申诉案例进行了公开听证。

检察长首次接访,就办理行政申诉案件,是对“四大检察”中一直是明显短板和弱项的行政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9153件,同比上升30.6%;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02件,同比上升80.2%;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686件,同比上升92.5%。

“两高”明确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最高法、最高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否履行诉前公告程序问题的批复》,自2019年12月6日起施行。《批复》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对于未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释明,告知人民检察院公告后再行提起诉讼。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由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类案件的合并审理,而刑事诉讼法未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公告程序,实践中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否进行诉前公告,存在不同认识。为正确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批复》解决了上述争议。同时,为保证刑事诉讼程序依法顺利进行、避免超期羁押,《批复》规定,“因人民检察院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可能影响相关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检咨询委赴新疆、重庆、浙江、福建调研

日前,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赴新疆、重庆,第九调研组赴浙江、福建,分别就内设机构改革运行情况、检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第六调研组提出,检察机关应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要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捕诉一体”运行机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机制,做深做准民事检察监督。要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促进司法标准统一。

第九调研组提出,检察机关要在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上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规律的研究,有效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尊荣感;高度重视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检察官遴选、统一调配、晋升机制;争取多方支持,推动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改革等司法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陕西:各方合力推进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显成效

12月4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活动工作情况。自“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79人,起诉385人。

陕西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推进会落实该项工作。各地市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四方面25个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活动。在各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下,教育、公安、团委等部门深入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暗访和座谈,并查访学校周边经营场所3061个,发现问题1554个,已整改问题829个。同时,陕西各地检察机关把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截至今年10月,已组织法治巡讲1585场,覆盖1521所学校和145.6万名师生。

[责任编辑:王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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