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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筑牢平安之基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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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坚持“稳、准、狠”

全国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把办案效率和质量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截至2019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涉黑涉恶犯罪4.2万余件12.7万余人,起诉2.3万余件14.1万余人;起诉涉黑恶“保护伞”1500余人。这些数据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依法“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不懈努力。

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最高检与多部门共同印发多个办理扫黑除恶相关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实现对新兴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的精准打击。全国检察机关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批捕起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批捕时未认定涉黑涉恶的11722件,起诉时未认定涉黑涉恶的9154件。

术业专攻+“群众路线”。2019年初,最高检出台重大黑恶案件专家指导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开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热线电话,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创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邮路”工作……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参与感、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等方面,源源不断地贡献着检察智慧。

【创新】检察业务应用步入2.0时代

1月2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在最高检以及贵州、海南两省检察机关上线试点运行,标志着检察机关已步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时代。

受案人员登录该系统选择案件类别后,点击“通过文书受理”,系统将自动识别起诉意见书等文书,通过智能回填功能完成案卡填录,提升工作效率。办案检察官制作的文书也可以智能识别填入案卡。此外,系统内增加了辅助阅卷、文书纠错、量刑辅助、出庭辅助及案例推送等多种智能化的办案辅助工具,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在轮案、分案、并案、撤案、送案、超期预警、七日回复三月答复预警,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扣除审限、中止办理等方面的业务设计更加贴合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的办案实际和习惯。

【服务】江苏:合法合理运用不起诉权保护民企发展

江苏省昆山市一房地产商负责人要求下游7家企业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外虚开发票。事发之后,在税务机关查处时,7家企业主动积极配合调查,并接受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前,7名企业主全部自首。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行,7人均被取保候审。昆山市检察院了解到7家企业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地开具发票,主观恶性不大,故对这7名企业主依法从宽处理,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合法合理运用不起诉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2019年1月至11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对1098个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或其工作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发展信心。

【履职】湖北:集中走访85位全国、省级人大代表

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先后走访了16位全国人大代表、69位省人大代表。每到一地,该院负责同志都向代表们通报2019年湖北省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9年,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多形式接受监督,多层级落实建议,多渠道推进公开,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效感知、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微信群、联络专刊、手机报,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工作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先后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784次;升级完善自主研发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析系统”,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1661条意见建议进行可视化梳理分析后,对照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刘家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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