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最高检:深刻认识三个“不一样”做到学为所用自觉学用
3月20日,最高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谈到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深学与浅学不一样、学为所用与学为“装饰”不一样、自觉学用与被动学用不一样,真正做到主动学、学为所用、自觉学用。
深学与浅学不一样。检察机关要通过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在思想灵魂深处,结合实际形成对检察工作的指导、引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检察贡献。
学为所用与学为“装饰”不一样。学为所用就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然地融入到检察工作里,落实在检察业务中,践行于检察队伍建设上。
自觉学用与被动学用不一样。检察机关的自觉就体现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为党分忧、为民司法,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比如,战“疫”期间,坚持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努力追求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办案的理性平和、客观公正。
【关注】最高检发布第六批涉疫典型案例 首增民事监督案
3月20日,最高检发布第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均为检察机关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其中还首次增加了1件民事监督案。
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深入,统筹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入新阶段,检察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要做到全方位,不仅限于刑事领域,还包括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
目前,最高检已累计发布6批37件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截至3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375件2964人,审查批准逮捕2040件248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75件241人;受理审查起诉1838件2291人,审查提起公诉1416件1712人,依法不起诉32件41人。
【服务】安徽:实施“351”工程解决民企难题
2020年,安徽省检察院将继续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通过组织实施以3个专项工作、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机制为内容的“351”工程,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投诉难、答复慢、服务措施落不实等突出问题。
“351”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此外,安徽省检察院要求各地要建立涉民企案件由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查定案的“双审机制”,健全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实行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持续深化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紧扣安徽科技创新策源地战略定位,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筑牢科技创新法治“防火墙”。
【监督】重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堵住防疫医疗废物污染源
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可能携带大量微生物及病毒,如果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风险。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对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源头防控,监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通知》明确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等四项监督重点。同时,要求对于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对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符合药品安全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认真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最严标准。对辖区内存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大等情况,要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科学谋划,加强与相邻区县或邻省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应急处置跨省际、跨市区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