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 检察院名称:
  • 类别:
  • 文号:
  • 文书类别名称:
  • 当事人姓名:
  • 当事人性别:
  • 罪名:
  • 诉讼阶段:
  • 公开时间:
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从三成到八成的“变奏”
时间:2020-05-24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字体:  

【聚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从三成到八成的“变奏”

从2016年11月起前期试点实践到中期陆续铺开,再到2018年10月最终入法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成了从试点试行到全面推行的转变。2019年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第一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积极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适用,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地实施。2019年6月,检察环节适用率只有38.4%,最高检扎实部署后各地积极有效推进工作,12月适用率已达82.9%。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展开。各级检察机关成立院领导为组长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统一认识,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在该省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作专题辅导报告。天津市检察院定期对各区院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督导,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多措并举,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有序进行。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宽不放纵犯罪,严格依法规范推进。重庆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市级公检法司安等单位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贵州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一揽子解决影响案件办理全流程中的“痛点”,合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落实。

补齐短板,着力提升量刑建议水平。各地主动加压,积极适应制度要求,提升办案能力水平,构建量刑“精准标尺”。山东省检察院指导部分市级院探索制定《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方法指南》,确定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以及根据认罪认罚不同诉讼阶段的从宽幅度,依托大数据对类案判决的刑罚进行数据分析,会签常见罪名的《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细化刑罚适用标准,提高量刑建议准确性和刑罚裁量科学性。

积极稳妥适用不起诉,体现检察机关责任担当。黑龙江省检察院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在该省法院不适用轻缓刑的情况,指导齐齐哈尔等8个试点地区,制定《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依法行使检察裁量权,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制定《部分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规范(试行)》,加强对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权的规范。

着力在程序简化、繁简分流上下功夫。重庆市检察机关建立“三简化”工作机制,精简优化办案程序,协调公安、法院建立“三集中”工作机制,推行远程视频提讯和庭审,打造快速办案通道。江苏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推动同类工作集中办理,前置办案流程,将速裁程序的提起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全部提前至侦查阶段、推广“一步到庭”等。

积极先行先试,健全完善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重庆市检察院制定印发《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试行)》,江苏省检察院制定印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

【关注】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日前,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2019年,第六检察厅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各项工作。

不断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是民事检察的传统业务和基础性工作,是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的重要着力点。第六检察厅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优先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力争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

不断加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积极完善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行为线索发现机制,探索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机制。

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执行监督职能,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督促法院针对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反向审视立案、审判环节中有无源头性违法问题,实现检察监督与审判机关内部预防、纠错机制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刘家墉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