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 检察院名称:
  • 类别:
  • 文号:
  • 文书类别名称:
  • 当事人姓名:
  • 当事人性别:
  • 罪名:
  • 诉讼阶段:
  • 公开时间:
最高检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0-06-01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字体:  

【聚焦】最高检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30日,最高检举行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包括一线抗疫的医护人员家庭、家属参加抗疫的未检干警家庭在内的四组家庭参与,采取全程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此次开放日活动,是在特殊背景、特殊时刻举办的。特殊背景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特殊时刻是全国两会刚刚胜利闭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盼,此次开放日活动就是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特别是落实代表委员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务实举措。

张军表示,对代表委员们就未成年人保护提出的意见建议,检察机关正在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梳理,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具体工作中,推动包括未检工作在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党中央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战略任务通过检察履职落实落细。

张军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以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牵引,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监督而不代替,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热点】最高检等九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近日,最高检与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意见》规定了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类应当报告的情形,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提供救助;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对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关注】江苏常州新北区:亲职教育访谈直播吸引200多万人观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未成年人教育特别是亲职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提升亲职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专门安排一场亲职教育访谈活动,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家庭教育和心理学专家走进检察直播间,共话亲职教育。专家们从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给家长们在线支招。直播中,共有258.5万人次在线观看,互动提问300多条。

近年来,该院“小橘灯”团队联合社会组织探索的亲职教育工作在个案辅导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仅2019年通过个案教育、课堂教育、实境教育、法治宣讲等形式就开展亲职教育28人次。同时,与区妇联通过会签《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发现线索、调查评估等8项流程,理想信念教育、监护技能提升等6大教育内容,以及8支专家团队和21门特色课程,并确定新桥镇锦海社区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

[责任编辑:刘家墉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