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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
时间:2020-06-17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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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张军: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    

6月16日,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化贯彻实施民法典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指出,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围绕如何把民法典贯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热烈讨论。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张军提出学习贯彻民法典“两手抓”的要求。

一手抓理念。学习贯彻好民法典,首先就要转变理念。要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价值追求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各环节,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坚持平等保护;坚持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治理;坚持精准履行监督职责。

一手抓实干。要通过监督、办案,真正让民法典落实落地,并在此过程中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以民法典为标尺,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遵循,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充分发挥刑法作为民法典“后盾法”和“保障法”的作用,积极主动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的同时,坚决防止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乱作为;以实施民法典为动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关注】最高检第4号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开展窨井盖问题治理

6月12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召开首次工作协调会议,聚焦防治窨井“吃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4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受邀派员参会。

针对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问题,今年4月下旬最高检在与住建部进行充分研究后,4月28日,第4号检察建议“诞生”了。第4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5月15日,住建部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并起草了《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在相关部委与会人员进行充分研讨后,住建部将形成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推动创新管理手段,将窨井盖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管范围,推进地下管线智能化改造。

【服务】北京:实现群众信访“应回尽回”“能回必回”

6月11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市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机制等专项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约3.4万件,接待来访群众约6.45万批次13万人次。同时,北京市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实现7×24小时不间断人工接听,共接听群众来电约4.4万次。

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自主研发“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系统”。该工作机制以“查询轴”为中心,以信访和案件为两个工作支点,覆盖信、访、网、电和视频五大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马上办、透明化、便捷性为原则,提升检察服务水平。2019年6月上线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向社会提供“查询轴”服务的信访和案件约3.65万件,实现群众信访“应回尽回”“能回必回”。

【履职】甘肃:建立协作机制 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时,可以持工作函件查阅、复制市场监管部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发现法院在受理、审查、裁定、实施等环节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处理。对涉及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同时向检察机关抄送相关材料。对重大违法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作出生效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决定书送检察机关备案,并在法定时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情况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时,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高景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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