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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时间:2021-04-3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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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高检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最高检决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契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

此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将重点围绕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履行;学校保护措施的落实;旅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的整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关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月27日至29日,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带队深入四川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突出重点,持续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研指出,要下大力气抓好薄弱基层院建设工作,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认真查找业务中的具体问题和不足,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要突出抓好班子特别是检察长这个“关键少数”,推动精神面貌、管理水平、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要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突出重点、全面监督,抓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办理、减假暂案件监督、巡回+派驻三项重点工作,探索推进监所检察改革。要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夯实工作基础,做到有人干、有事干、干成事,实现办案质效提档升级。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抓好案例培育,为案例库建设打好基础,适时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

【亮点】最高检下发《通知》:保护革命文物促进协同共治

近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下发《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旧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实行监督。

《通知》要求,全国各基层检察机关,特别是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两批37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对接,以所在县市为单位,了解县市辖区内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具体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及监督整改需要,合理确定作为英烈保护领域或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立案办理。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会同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保障、环保、民政等部门,主动加强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的合力,提升协同共治的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履职】吉林:部署“5+10”行动护企安商

近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动员部署会,出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10”即“五大活动”加“十大服务保障举措”。“五大活动”包括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思想大解放”活动、“大调研”活动、“大走访”活动、“大检查”活动、“大整顿”活动。“十大服务保障举措”即建立“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举办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检察服务论坛,继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深化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清理活动等十项具体举措。

“5+10”护企安商行动明确了对涉企相关案件专门受理、快速办理、释法说理的要求,在吉林省三级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涉企案件接待窗口,对涉企诉求实行上提一级报备管理,构建快速响应、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同时,吉林检察机关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护企安商行动工作内容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挂钩,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申诉的案件,坚持第一窗口受理、第一责任处理、第一时间反馈。

[责任编辑:高景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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