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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展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
时间:2021-12-22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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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高检开展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

12月19日,最高检派出五个检察组,通过专门巡回检察的方式分赴江苏省无锡监狱、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江西省赣江监狱、河南省豫南监狱、重庆市渝都监狱和甘肃省兰州监狱,检察并督导各地对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察将持续到12月25日。

此次巡回检察“回头看”将重点检察被检察地司法厅(局)、被检察监狱、被检察地省级检察院,以及对被检察监狱承担派驻职责的检察机关整改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情况;巡回检察组移交的14类职务犯罪线索,以及向司法厅(局)移送的违纪问题线索及其他犯罪线索的查办情况;对派驻检察人员不当履职的追责情况;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在检察方式上,巡回检察组将采取听取被检察地司法厅(局)和省检察院整改情况报告,以及被检察地省级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线索、检察履职追责情况和移送给司法厅(局)等问题线索查办情况的报告,查阅、调看有关案件材料和监控资料,调看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实地查看监狱有关场所,与有关监狱领导、监管民警谈话,与有关罪犯谈话等方式开展检察工作。

【关注】枣庄、济宁、徐州三地检察机关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执法机制

12月16日,山东枣庄、济宁,江苏徐州三地检察机关与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九部门,共同会签了《南四湖流域船舶和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执法框架性协议》,协同枣庄、济宁、徐州三地南四湖流域船舶和港口码头联合执法,推动解决南四湖流域船舶和港口码头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办理跨行政区域船舶污染案件,为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协议》从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风险研判、环境预防治理以及“检行”协作等九方面,形成了协同执法的九项制度机制,为规范三地协同执法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三地检察机关将对框架性协议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并通过加强日常联络、积极开展磋商、畅通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协同执法行为,共同开展好南四湖流域船舶和港口码头领域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工作,帮助成员单位解决在协同执法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及其他专业性问题,切实保障协同执法及检察监督效果。

【亮点】上海松江:邀请人民监督员“云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111件次,这是今年以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创新形式、拓宽渠道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取得的成绩。该院研究制定了《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式接受监督工作流程,增加当场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反馈工作等环节,并制定统一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此外,该院不断完善监督形式,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融合度。

针对疫情防控形势,该院探索“云监督”形式。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观看庭审直播4次,并多次通过视频系统远程监督检察官提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等。该院召开11次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办案数据、典型案例等信息,让人民监督员全面深入了解检察工作。

【履职】贵阳花溪:“行政检察+”实现矛盾归零

日前,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刑事、民事等各条线的检察官正在讨论一起行政复议案。这是该院通过行政检察向刑事检察、司法行政、公开听证借力的方式,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见实效的一幕。该院通过“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实现了1+1>2的效果,加强各条线的交融,拓展了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

此外,该院与区司法局共同会签文件,确立了“行政检察+司法行政”的工作模式,明确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案结事不了、行政争议化解难等问题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共同研究复杂案件、探讨重点问题、商议解决办法。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公开听证”,2020年至今,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9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涉及土地执法查处、行政复议、农民工讨薪等多个领域。

[责任编辑:于春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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