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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减少对立增进和谐
时间:2022-03-06  作者:  来源:代表委员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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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认罪认罚从宽,减少对立增进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案件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不断增多,现在已经达到80%以上都是轻罪案件。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刑事犯罪结构重大调整,检察机关在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之初,检察办案普遍存在不敢用、不愿用、不善用的问题。2019年1月,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只有20.9%。对此,最高检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担当,全面落实制度规定。经过持续有力督导,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例已超过83%。近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为引导各级检察院科学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检党组提出工作目标,即“在保持较高适用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一方面完善核心数据通报机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等设置更为科学的考核标准。另一方面,明确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考核评价更加注重司法行为是否依法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到位、量刑建议是否准确、当事人矛盾是否化解等方面。

会同公安机关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最高法共同研究细化量刑标准和量刑规范化指引;与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培训……检察机关与各方不断凝聚共识,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健运行。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化、科学化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核心环节。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的90.87%,比适用初期2019年同期增长54.97个百分点,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8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已经驶入提质增效的“快车道”。

[责任编辑: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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