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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崇阳:人民监督员见证河堤“美丽蜕变”
时间:2019-11-11  作者:刘怡廷 胡文涵 曾雅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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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见证河堤“美丽蜕变”

湖北崇阳:诉前检察建议让河堤清渣复绿

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胡文涵 曾雅馨)近日,湖北省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邀请2位人民监督员一同到崇阳县天城镇的陆水河畔。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查看检察建议发出后,此处石渣泥土清运与河堤复绿情况。

河堤上栽种着格桑花和各类树木,绿化带中有供行人驻足休息的休闲港湾和石亭。放目远眺,陆水河蜿蜒流转,对岸河滩水草丰茂,山林的葱翠中也染上了些深秋的黄。曾经堆满了石渣泥土的河道、河堤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完成了“美丽蜕变”。

今年5月,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这里的河道堆放了大量石渣泥土。通过实地走访查明,是今年1月雨雪天气造成的道路一侧山体滑坡产生的石渣泥土。据崇阳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测量,此处石渣泥土总面积达2602.12平方米,其中占用河道面积1503.79平方米,占用河堤护坡面积1053.32平方米。

湖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对非法侵占或少批多占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水域空间、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非法采砂、倒渣的行为进行监督。

据悉,陆水河为长江中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湘鄂赣三省交界的幕阜山北麓,全长182.5公里,横穿鄂南的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在嘉鱼西北角注入长江。同时,陆水河是崇阳县的“母亲河”,是当地农业灌溉和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也是雨季时防洪作用最重要的一条河流。

检察机关认为,堆积在河堤和河道中的石渣泥土破坏沿岸生态环境,导致水体污染,影响河道通航,不利于河道正常行洪,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水环境污染隐患。

今年5月,崇阳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水利局依法对在河道、护堤上堆放石渣泥土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该县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为了让检察建议收到实效,我们多次和水利部门就清障和复绿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实地了解整改进度,这是我们第8次来到这里了。”检察官在河畔向人民监督员介绍道。

“整改效果非常好,前后对比变化太大了,检察建议既中肯、又有效!”人民监督员彭亚维由衷称赞。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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