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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级人大代表为公益诉讼“代言”
时间:2021-11-01  作者:范跃红 吴闻哲 邵志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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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人大代表受聘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吴闻哲 邵志佳)“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很乐意担任这一宣传形象大使,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代言,为维护公共利益作出自己的贡献!”近日,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聘任仪式在嵊州举行。聘任仪式上,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黄美媚从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手中接过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聘书时这样说。

同时接受聘任的还有浙江省人大代表、省特级教师、杭州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副总校长丁杭缨和绍兴市人大代表、国家一级演员、绍兴市柯桥区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副主任陈飞。聘任仪式后,三位代表一同前往嵊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基地——中共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旧址参观,了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举措和显著成效。

高杰表示,此次聘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宣传形象大使,就是要借助他们的力量,更好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人们更多了解、参与公益诉讼。据了解,此次受聘的三位人大代表都十分热心公益,关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曾多次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黄美媚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更应该起带头作用,主动走进人民群众;多走进检察院,与一线检察官多沟通交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全国两会中更好地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声。”

作为教育工作者,丁杭缨对检察工作有着独到理解,“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是一个全新身份,我将全力担当起职责使命,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分内事,在工作中把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与学校工作相结合,利用好学校的教育平台,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公益保护的种子。”

“我是一名文艺工作者。我认为可以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和艺术创作有机结合起来,艺术创作中多推出一些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又能凸显公益诉讼特质并且具有较高艺术表现力的作品。通过越剧灵活的表现形式,向老百姓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陈飞当场表示。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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