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吟丰)1月30日上午,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进行表决,高票通过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湖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该省检察工作向前迈出坚实步伐,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该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湖南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该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3672人、起诉71694人。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办理了“善心汇”“云联惠”“维卡币”等重大案件,起诉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1人,批准逮捕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93人,起诉1608人。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守护“一湖四水”18条意见,设立湘江流域、环洞庭湖、环东江湖等专业化办案机构62个。
该省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111人,起诉299人。改进办案方式,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监督纠正历史形成的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16件。
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纵深发展,共起诉涉黑涉恶人员3022人,其中涉黑犯罪258人、涉恶犯罪2764人。纠正漏捕442人、漏诉208人。起诉涉嫌“保护伞”的职务犯罪25人。
不断完善诉讼监督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9件、撤案1177件;不批准逮捕16964人、不起诉12444人;纠正漏捕1858人、漏诉1799人;提出刑事抗诉362件,民事抗诉1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4782件次。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17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67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2667人,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01件。
湖南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466件,提起诉讼136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278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322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46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247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40.9亿元。针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危害幼儿园校车安全、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等违法行为,立案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