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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新领域新方式
时间:2019-11-25  作者:蒋长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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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外部监督更实更到位

湖北: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新领域新方式

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对某生猪屠宰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回头看”。

“这种监督方式实实在在,动了真格,有利于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狱警严格规范执法。”11月4日至8日,5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湖北省检察院对蔡甸监狱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后一致表示。

湖北省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络,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拓宽新的监督领域。“我们将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进一步探索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的有效形式,努力把监督的力量用足、用实、用到位,帮助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利国表示。

嵌入具体办案活动开展监督

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让监督倒逼办案活动质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在参加对蔡甸监狱的巡回检察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列席了交叉巡回检察动员会,并跟随巡回检察组成员进入监区,实地查看了监狱的生产车间、医院、食堂、监舍、禁闭室等场所,见证了检察组成员和服刑人员谈话、与监狱民警谈话等活动。

“看得出来,服刑人员对检察官很信任,愿意客观陈述,讲出心声。”

“这次巡回检察活动组织严密,每个环节都很规范,对狱警既是触动也是帮助,很有意义。”

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希望更加关注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希望巡回检察工作更加常态化、长效化。

这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办案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湖北省检察院积极与省司法厅构建会商机制,全面优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全省三级检察院与当地司法机关就人民监督员拓展监督渠道、落实随机抽选机制、监督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度探讨,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让人民监督员参与这些办案活动,并赋予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的权利,让我在认识和了解检察工作的同时,也明白了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必要性,不然就跟不上步伐啦。”武汉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李汉虹深感责任重大。

专业人员开展精准化监督

“上次指出的问题都得到了改正,我们也切身体会到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视,我们都成了检察院里的常客!”不久前,监利县检察院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通过操作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分析系统,查看上次案件评查整改情况。

“我多次参与旁听检察官出庭公诉、听取检察院工作情况介绍等,所提建议也被检察机关采纳,这让我感觉到这份工作的意义与责任。”受邀的3位人民监督员参加过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规范化监督、各类重要检务活动……对于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有着亲身体会。

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化、精准化监督不只这一例。2019年11月12日,远安县检察院邀请3名来自执法部门的人民监督员一同对远华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回头看”。

“远华食品公司生猪屠宰场污水排放问题,这次检察建议发出后,的确引起了主管单位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整改很及时”,回访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曾晓波如此评价道。“希望环保执法人员和动物检疫人员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屠宰场污水渗漏、废弃物乱丢,还鸣凤河水清草绿”,人民监督员陈光文提出新要求。

现场见证帮司法公正加分

这是一场公开审查未成年人犯罪宣告会。许某是一名高三学生,一次和朋友聚会时与人发生争执,许某和朋友将对方打伤。

“对许某作附条件不起诉我表示赞同!”仙桃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张美林在评议此案时说,“许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我们应该给许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且他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有投案自首的情节,父母可以对他进行管教,我们不必将他一定关起来,而是真正让他在帮教下改过自新。”张美林的观点得到了参与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的赞同,大家一致同意对许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检察建议执行力强不强?一直是困扰检察监督效果的难点。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因自动售货设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权益,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全过程。

“检察机关面对面发检察建议,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强化了建议的刚性和严肃性,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堂法治教育课。”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结束时,被建议单位代表感慨地说。

“参与此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既强化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透明性,又有利于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提高认识并依法行政,相信通过此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能更好地堵住自动售货设备行业监管漏洞。”到场的人民监督员表示。

(本报记者蒋长顺)

大冶:见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

“检察机关面对面发检察建议,强化了建议的刚性和严肃性,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日前,在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上,人民监督员叶华祥说。

大冶市检察院聚焦餐具消毒配送行业,对辖区内三家餐具消毒配送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作业不规范、出厂的消毒餐具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包装上没有注明生产日期等损害公益问题。针对该市卫生健康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怠于履职问题,大冶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3份诉前检察建议书,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全过程。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杨运红)

赤壁:公开审查拟不起诉案件

11月14日,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了赤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公开审查现场,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参会人员在检察官释法说理后,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涉案公司老板洪某当场向工人代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达歉意和悔恨之意,表示日后将严格守法。工人代表表示,原谅洪某的行为。

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发表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马承志表示,检察院拟作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刘敏 杜斯)

麻城:参与对看守所巡回检察

11月14日,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麻城市第一看守所,参加巡回检察工作。

人民监督员查看了驻所检察室的工作日志、监控录像,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执行刑罚活动、监管活动、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检查。人民监督员还深入监区,实地查看了监控室、谈话室、卫生室、食堂等基本情况。

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认为:和检察官一起走进看守所,充分感受到驻所检察工作在推动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以及在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规范方面取得的成效。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冯斌)

孝感:评查检察文书质量

11月13日,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在大悟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文书现场点评试点工作,3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体现,检察官的点评直击问题,很精准、很透彻,有利于提升办案检察官业务素养,促进司法规范。”3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文书现场点评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他们纷纷表示:“检察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有关法律活动的直接记录,是进行法治宣传的生动教材,是衡量考核干警业务素能的重要标尺,希望以后多开展类似活动,我们还会积极参与。”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严辛开)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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