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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2019-12-16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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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不避短板 应询直面问题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会场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应询

“我省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扎实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如何采取措施,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实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有效追究?”近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听取该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民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该省检察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带队到会应询。

如何让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安徽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39件,提出检察建议3063件,被采纳2402件,其中针对怠于履行执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1566件,法院采纳1242件;针对违法违规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2件,法院采纳401件;针对执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55件,法院采纳759件。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德和注意到,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监督刚性不强等问题。专题询问会上,石德和的问题便聚焦于此,询问在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方面,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

“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问题一直都存在,是长期以来制约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发展的瓶颈,也是我们需要补齐的短板。”薛江武在应询时坦言,对检察机关而言,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主动担当不够、法律依据不足和业务能力不足。

如何破解?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最高检“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在国家治理大格局下,推进谋划执行监督工作。具体来说,将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要的是强化使命担当,主动作为,一方面通过依法受理控告申诉、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等措施,对符合民事执行监督立案条件的,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办理;另一方面加大对执行行为监督力度,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怠于执行、违法执行和执行程序不规范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与此同时,不仅要对执行案件加大监督纠错力度,还将深入查处错案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其次要着力在开展立法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可操作性,完善检察建议送达方式、争取多方支持,加强检察建议落实跟踪监督、强化实效性等方面下功夫,以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第三,为有效解决当前民事执行监督专业化程度不高、队伍业务能力不强,安徽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引进、挖掘、培养一批民事执行监督优秀人才,继续借助“外脑”来提升研判分析监督能力,还要通过类案分析和编辑典型案例等来强化对下精准指导。

如何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如何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利益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厚琳结合审议该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情况,向该省检察院负责人发问。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棉回答说,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将以专项活动为牵引,继续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继续加强侦查监督,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同时以全面履职为保障,强化刑罚执行变更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安全的监督以及社区矫正监督,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家的申诉权、财产权、经营权等。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张棉表示,检察机关将突出对人民法院怠于执行的监督,突出对违法违规执行的监督,突出对执行程序违法的监督。

据介绍,近年来,安徽省检察院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先后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具体抓手。今年1月,还专门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涉法涉诉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民企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

今年1月至10月,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82人,起诉463人;对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全省共依法不捕410人,依法不诉174人;对于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27件,同比均呈数倍的上升。

此外,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中,安徽检察机关坚持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做到每案必审,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4件,被采纳90件,避免或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如何治理虚假诉讼“顽疾”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虚假诉讼是当前影响司法权威公信的两大“顽疾”,也成为专题询问会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话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卢新江提问时,希望重点了解该省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打击虚假诉讼,实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有效追究。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从四个方面作了回答。他表示,一是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制度机制,在民事、行政监督中积极发现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执行裁判犯罪线索。二是主动履职,在进一步加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监督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捕诉一体,从快从严批捕、起诉拒执犯罪,确保打击效果。三是突出重点,聚焦虚假诉讼多发易发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运用立体化监督手段,作出检察应对。四是延伸职能,收集整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类案研究,提升监督精准性,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和道德体系建设。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前期调研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途径了解到,执行案款滞留、执行款物管理混乱、“小标的大查封大扣押”、“高值低估贱卖”等执行乱象,在少数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违法执行的监督和惩治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违法拍卖、超标的查封、错误分配财产、变相变更裁判结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执行规范化。同时,要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穷尽执行手段,防止滥用程序结案而实体久拖不决。

目前,社会公众对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性质了解还不够深入,不少群众不知道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诉进行维权,少数律师对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还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发展。对此,刘明波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方式、途径的了解,通过典型案例突出对民事执行监督效果的宣传,提高民事执行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问者抓住检察院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阻点,应询者则虚心听取意见,直面问题,积极回应,体现了对法律的尊崇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主持会议的刘明波如是评价。

(本报记者吴贻伙)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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