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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疫情期间创新办案获代表肯定
时间:2020-03-02  作者:何若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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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何若愚)“我们是诸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因受疫情影响,为了你的安全考虑,我们这次以视频通话的方式对你进行不起诉宣告,并且文书会以邮寄的方式送达。”近日,通过小小的手机屏幕,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周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了远程宣告不起诉。

据了解,2019年7月的一天,周某约了好友蔡某等人到诸暨一饭店吃饭,但饭店老板娘姚某对周某等人态度不好,端菜时还多次将盘子用力“摔”在桌上。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扭打。扭打中,周某将姚某的姐夫李某推至包厢茶几处,导致李某肋骨骨折。之后,周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发后,周某认罪态度良好,表示愿意赔偿对方,并向诸暨市检察院预交了赔偿款。基于该案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为更好地化解矛盾,检察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当日值班律师见证下,周某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

1月23日,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该院对周某的不起诉宣告因此暂缓。考虑到该案已经成功调解,但由于没有进行不起诉宣告,周某仍被采取强制措施,在家取保候审。该院决定利用科技手段协助办案,通过与周某视频连线远程宣告不起诉。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通过各种远程视频提审、认罪认罚远程具结、视频宣告不起诉等方式,开启“远程办案”模式。

“法律监督不因为疫情而停步,诸暨市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采用屏幕‘面对面’的无接触办案模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宣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权利,也体现了浓浓的司法温度。”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岚表示。

(原标题:视频宣告做到办案防疫两不误 浙江诸暨:疫情期间创新办案获代表肯定)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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