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共同参与、见证一起刑事和解案件。
熊某和陈某是多年邻里,且都以给大货车加水洗车为营生。2019年11月27日,两人因抢生意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陈某鼻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熊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戚正波了解到,熊某与陈某除了是邻居,还是远房亲戚。案件因口舌之争而起,犯罪嫌疑人熊某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有赔偿意愿,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及时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
在值班律师参与、人民监督员见证下,戚正波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熊某家人当场支付了赔偿款,李某也出具书面谅解书对熊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值班律师认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通过刑事和解,熊某可适当减轻刑罚,一举多得。
“值班律师参与刑事和解案件的释法说理,可以充分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性、中立性优势,帮助双方准确理解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推行值班律师制度表示赞赏。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