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 检察院名称:
  • 类别:
  • 文号:
  • 文书类别名称:
  • 当事人姓名:
  • 当事人性别:
  • 罪名:
  • 诉讼阶段:
  • 公开时间:
山东烟台莱山区: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智慧+”为民体系
时间:2020-06-29  作者:匡雪 李华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社区检察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烟台莱山:法律服务彰显“温情”,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智慧+”为民体系

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借鉴“社区网格管理员”“家庭医生”的模式,发挥女检察干警心思缜密、善于做群众工作这一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女检察官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这是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的创新实践。

“近年来,莱山区检察院在为民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创新开展的‘女检察官进社区’活动富有成效。”山东省人大代表、烟台清泉实业公司工人马红玲说。

2019年底,2019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枫桥经验”背景下女检察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进村居(社区)”活动为样本》成功入选年会发言。

小小联系卡,帮村民解决大麻烦

家住烟台市莱山区朱塂堡村的杨传杰务工下班回家,路过村委大院,看到村务公开栏张贴了一张宣传单——《“社区检察官”法律服务活动通知》。看完宣传单后,杨传杰心里有了底:“原来是检察官明天到村里来,那我亲家公被车撞断腿的事可算是找到人问了。”

“女检察官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中,该院选派18名女检察官(干警)作为辖区城乡社区(村居)的“社区检察官”,每一名“社区检察官”都负责3至4个社区(村居),采取“固定检察官、固定社区、固定时间”的活动模式,每个月利用周末时间进社区(村居)至少开展1次法律服务活动。杨传杰看到的这份通知,就是莱山区检察院张贴的,提前告知群众“社区检察官”法律服务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社区检察官”向群众发放自主编印的《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青少年维权指南知识问答与案例精选》等法律资料。另外,“社区检察官”接受自己所负责的社区(村居)群众预约,上门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方便。

2019年9月26日,家住莱山区迟家社区的李大娘拿着莱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爱军的“检察官联系卡”,来到莱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咨询法律问题。

原来,李大娘的老伴去世后,她和继女因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由于李大娘和老伴是二婚,但房子是结婚前老伴跟前妻置办的,村里分的地现在要征收,她想知道自己能继承多少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宋爱军对李大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释。得到满意答复后,李大娘充满感激地说,“平时遇到事,俺们平头老百姓哪有钱请律师?这下以后可好了,靠着这张联系卡,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真是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

“女检察官进社区”活动中,该院为参加活动的女检察官均印制了“检察官联系卡”,卡片上印制了“社区检察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使辖区群众随时想得到、找得到。“这是我们检察院印制的检察官联系卡,有什么困难和需要,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力帮助你!”这是“社区检察官”在开展志愿法律服务活动中对社区群众作出的承诺。

联络箱固定下来,心与心交流起来

“物权法已经明确,车辆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转移标志,那么这起案件中,即使没有登记,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车辆原所有人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高艳对一居民在“检察官联络箱”中提出的一起车辆肇事责任问题解释道。2019年10月16日,该院六楼会议室,2019年度最后一场“女检察官进社区”活动总结交流会正在进行。

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时,“社区检察官”在自己所负责的社区都固定安装了一个“检察官联络箱”,用来收集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诉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个周四,“社区检察官”到社区查看联络箱里的法律问题和意见建议,对于群众所反映的法律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通过现场、网络、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答复。

针对群众投到“检察官联络箱”中的问题,该院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每组负责检察官参加的活动总结交流会,由“社区检察官”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社区检察官”交流遇到的问题和答复方式,并由分管领导点评,为下次活动打下基础,会后,对于现场未答复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答复,通过这种“一问一答”的服务方式,也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深度交流。

微信平台实现与群众第一时间互动

该院在开展“女检察官进社区”活动中,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图文并茂、及时快捷的传播沟通优势,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检察官进社区”活动专栏,把每一名“社区检察官”的姓名、职务、职业特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同时,建立“社区检察官”周值班制度,当值“社区检察官”每天进入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网友留言,积极回应网友需求,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民情疏导服务。

另外,该院将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印制在《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上,供群众扫描订阅,“社区检察官”在开展活动时,向群众推介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个人微信号,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可以通过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即时通信的优势,第一时间与群众进行互动,“键对键”开展法律服务。

2019年7月,“社区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儒的个人微信先后3次收到某村村民对本村支书、主任在拆迁补偿、“一事一议”等工作的举报信、图片、视频等,杨儒及时将上述资料转交给了相关部门,最终立查了两起“村官”贪污、挪用公款案。

活动开展6年来,该院先后为辖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物权纠纷等9大类760个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消除信访点和案(事)件萌芽160余个,发放《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丛书23000余份,来信来访数量年均下降16.7%,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的‘智慧+’为民体系,健全惠民服务的硬件、软件建设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回复群众意见建议,使司法服务越来越务实,越来越接地气。”马红玲代表建议。

(本报记者匡雪 通讯员李华)

[责任编辑:佟海晴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