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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代表委员现场见证检察建议宣告
时间:2020-11-02  作者:范跃红 林非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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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馆内香火弥漫

浙江瑞安:代表委员现场见证检察建议宣告

蔡雄烈士纪念馆内景。该馆楼上是百年老庙,香火鼎盛,馆内不少老人围坐听鼓词。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非凡)日前,一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宣告会在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举行。“英烈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予以保护,为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贡献力量。”瑞安市政协委员、瑞安市博物馆馆长陈钦益见证了活动的全程。

宣告会上,瑞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宣章良将检察建议书交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徐军凯手中,希望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专项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烈士和传播爱国主义精神的场所。

今年9月上旬,瑞安市检察院先后走访了4处英烈纪念馆,位于塘下镇海安办事处镇东村的蔡雄烈士纪念馆就是其中一处。“馆内香火弥漫,不少老人坐在一楼正厅听鼓词。”这是走访的检察人员对蔡雄烈士纪念馆最深的印象。

蔡雄烈士纪念馆是为纪念英勇牺牲的温州地区学生运动领袖蔡雄,由其故居改建而成。当检察人员走进纪念馆,除了呛鼻的香火味,接着入眼的便是半空中悬挂的一枚枚“五谷丰登”“丁财两旺”的彩旗,以及彩旗后广灵庙的匾额,最后才是匾额下“蔡雄烈士纪念馆”黑底金字的牌匾。据当地村民介绍,该庙已存在百余年,出入都需通过纪念馆,庙堂内每日供奉香火,逢年过节时香火更旺。

随后走访的东一上村革命纪念馆、林去病故居、雷高升纪念馆也存在纪念设施破损严重、杂物随地堆积、长期闭馆无人管理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接过检察建议书,徐军凯承诺,将加大对全市英烈纪念设施的排查力度,并请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他们做好整改工作,共同推进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让瑞安的红色基因得到传承和发扬。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十分关注。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科儿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作俊,瑞安市政协常委、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伟芳等建议,要明确英烈纪念馆的主管责任部门,履行好保护和管理职责,并确认部分英烈纪念馆的产权问题,统一规范场馆设置,同时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可以充分利用瑞安红色资源创建研学教育基地,增加学生体验感,加强学生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瑞安市人大代表、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校长潘权威建议道。

“检察机关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支持和帮助相关部门落实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宣章良最后表示。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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