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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积极回应代表呼声 合力整治道路垃圾
时间:2021-01-25  作者:张吟丰 王林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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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整治道路垃圾

湖南涟源:积极回应代表呼声

整改前

整改后 刘灵志/摄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王林华)“环境就是民生,涟源市检察院依法履职、主动担当,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值得点赞。”近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果园路垃圾污染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回访,同行的涟源市人大代表胡青照如是说。

2020年8月中旬,涟源市检察院检察长胡志泽在走访人大代表时,有代表提出果园路段存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现象,严重污染了环境,希望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进行监督。胡志泽非常重视,马上将线索交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求重视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切实妥善解决。

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果园路位于城区东郊,全长约2公里,连接国道207线和涟源市城区主干道人民东路。该路经过一座废弃的垃圾场,以前是城区垃圾堆放处,附近有密集的建材、物流市场和居民小区。

检察官们到现场查看,发现从果园路立交桥与富星路、建中石灰场交接地段开始,往下直到43车队路段,路旁、路中间堆放着各种垃圾,散发出阵阵恶臭。垃圾被过往车辆碾压,行人踩踏,蚊子、苍蝇随处可见。路边一条简易土马路通往岩下山深处,山腰草木间还有一块山地堆满建筑垃圾。

调查核实后,该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官先找到公路部门沟通,对方表示愿意整改,但还要向交通部门汇报。交通部门也同意,只是称该路段权属发生变化,已经属城区道路。城管部门称该路段的权属尚未移交给他们。至于岩下山的垃圾,居委会工作人员很无奈,“这里虽属居委会,但却是原市里科研试验用地,也曾经管理过,但屡禁不止。”面对此种情况,检察官一一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官对相关部门提议进行重点整治,在重点地段安装路灯、监控,树立警示标志,告知违法的法律后果,加强法律威慑力。另外,平时增加巡查次数,发现有随意乱倒垃圾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理。居委会工作人员建议,在通往岩下山的土马路入口处安装水泥墩,有效阻止运送垃圾的车辆经过。

经协商,各方终于达成共识。2020年8月下旬,检察官依法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项行动。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动用大量人力,以及履带式挖掘机、后八轮拖运车、皮卡车等工具,完成对该路段垃圾的彻底清除;镇政府组织力量完成对富星路等地段垃圾清理;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居民社区也下大力气对岩下山的垃圾进行清扫。在道路重点地段,已设立多块警示标示。通往岩下山的路口,安放多处水泥墩。路灯和监控也在筹划安装之中。接下来,检察官将继续跟进监督。

“希望检察机关再接再厉,维护公共利益,守护好蓝天绿水青山。”回访结束时,胡青照表示。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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