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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岚山区:全国人大代表为规范国旗使用检察建议点赞
时间:2021-02-01  作者:卢金增 许传欣 张萍 田海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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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许传欣 张萍 田海港)近日,在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细心的市民发现,辖区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企业等单位悬挂的国旗焕然一新,早升晚降,仪式也更加规范了。

这些改变缘自岚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机关发出的9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各单位履行好国旗法赋予的法定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辖区内单位按照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升挂和使用国旗。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体现国家的主权和尊严。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行修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岚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捍卫国旗和国旗法尊严迎接修改后国旗法实施”的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某些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存在升挂和使用国旗不规范现象。有的单位悬挂的国旗边角破损褪色没有及时更换,有的单位存在没有按时升降国旗、升旗礼仪不规范等问题,甚至在某加油站前的土堆里、苹果园围墙的篱笆上也随意插着破损残缺的国旗。国旗法第13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第18条规定“国旗下降时不得使国旗落地”,第19条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绝不能让国家尊严和国家形象受损。针对上述问题,岚山区检察院向辖区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国旗升挂、使用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在向各被建议单位送达检察建议时,检察官们还同相关负责人交流沟通,为他们详细讲解公益诉讼法律知识,赠送修改后的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法律书籍。

“这份检察建议发得太好了!我们一定按照修改后国旗法要求,把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彻底整改落实好,维护国旗在人们心目中的尊严!”虎山镇党委书记赵西法接过检察建议感慨地说。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高度重视,迅速督促责任单位纠正违法违规悬挂和使用国旗行为,依法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回收工作,共整改不规范使用国旗问题62项,更换新国旗20余面。

“以整改为契机,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国旗、国徽、国歌规范使用管理工作力度,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尊严。”岚山头街道党委书记侯升东在反馈情况时说。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还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和国旗回收等督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修改后的国旗法,引导人们形成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的意识。

对于此次专项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日照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研究员王雪梅表示:“在修改后的国旗法实施之际,岚山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开展爱国旗、护国旗宣传教育,不仅捍卫国旗尊严、维护国家形象,还将法律图书送到群众手里,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上,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让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原标题:当好祖国“护旗手” 日照岚山:全国人大代表为规范国旗使用检察建议点赞)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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