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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台前:建筑垃圾应存放何处 检察院的建议得到人大代表支持
时间:2021-02-22  作者:刘立新 魏自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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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魏自民)“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如何遏制,建筑垃圾应存放何处?”近日,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就是否应当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进行公开听证,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政府派员参加,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不久前,台前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金堤河(黄河支流)南岸长刘村、姜庄村段存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

张宗保老汉愤慨地对走访的检察干警说:“你看看,这周围的树都死了,垃圾堆在这里,草都长不出来,这不是办绝户事么?天热时还有怪味,我们都没法在这儿住了。”

根据调查情况,台前县检察院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城关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城关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该院认为,违法活动的发生和县里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收容站有关,人们不知道应该将建筑垃圾存放在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处置,遂提出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的建议。建议是否可行,还要听听相关单位的意见。

听证会上,城关镇政府的代表认为,倾倒建筑垃圾的地方较为偏僻,没有监控,以前也曾安排专人看管,但仍有人偷偷丢弃垃圾,由于镇政府无执法权,从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县城管局的代表表示,领导班子曾经对此进行专门研究,但由于能力不足,城区内滩区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垃圾焚烧后的固体垃圾等无法妥善地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城管局将积极编撰计划,申请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收容站,将这些固体垃圾进行工艺处理,加工成建材,将资源合理利用。”

“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可回收资源,违法倾倒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保护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将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符合当前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城管局要积极履行职责,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县里亟须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收容站,后续再完善配套设施。我们人大代表也会在下次人代会召开时,专门向县政府提出建设城市建筑垃圾收容站的议案,共同促进问题解决,保护我们的生态和人居环境。”听证会上,应邀担任听证员的省人大代表蒋平表示。

2020年以来,台前县检察院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黄河河道建筑垃圾9.8万吨、拆除违章建筑10.7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砖瓦窑厂5个、养殖场2个,拆除临黄生态园饭店1处,拆除违建别墅1处,共恢复被损耕地、林地300余亩,追回国有资产183万余元。

截至发稿,金堤河岸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建筑垃圾收容站建设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部署施工。在检察机关的参与下,老百姓的烦心事儿解决了,村居环境变美了。人大代表纷纷为检察院的高效工作点赞。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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