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王礼琳)日前,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分别与该市人大、政协会签《宜城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这两份文件对案件适用范围、工作目标、转化程序、沟通协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力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办理制度,联席会议和跟踪督办制度,健全了相关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