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互联网、安全生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侵害公益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二是适应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体系尚待完善。”
制定公益诉讼法更好护航公益保护事业
讲述人:秦飞(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履职过程中,我多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的活动,暑期还参加了最高检组织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山东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活动。这些活动使我对检察院工作,尤其是公益诉讼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又与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认真聆听和阅读了张军检察长的工作报告,使我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中国的实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主要就公益诉讼制度谈几点看法。
公益诉讼积极稳妥开展取得丰硕成果
公益诉讼制度开始施行还不到两年时间,却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在2018年,最高检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战略,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931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1118件、国有财产保护1002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648件、英烈权益保护57件。在公益诉讼领域积极探索,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药品更安全等美好需求。
对于安全生产、骚扰电话、网络信息安全等法定范围外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察机关稳妥、积极开展办案探索,回应了社会保护公益的需求。
140余位代表委员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保障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公益诉讼。2018年全国两会上,140余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在线索提供、参与和监督案件办理、推动问题整改等各个实践环节,人民群众也积极发挥了作用。
中国的公益诉讼制度也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欧洲环保协会对中国的公益诉讼制度非常赞赏,来函提出交流分享中国经验。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美国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迈克尔·威尔逊等高度评价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监察保护司法实践,认为“中国领导人的生态文明保护理念,即使从全球历史的角度来说,都十分罕见难得”,还说“立法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打造了一套强有力的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等等。我们可以自豪地说,讲给世界的中国故事又添新篇章!
加强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法律体系
公益诉讼还是一项刚刚起步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互联网、安全生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侵害公益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二是适应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体系尚待完善。
目前法律对公益诉讼的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实践需要。在缺乏相关法律规定情况下,实践中已经遇到了检察调查权得不到保障,公益损害鉴定程序得不到保障,跨区划管辖难以顺利开展等问题。
据此,建议加强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法律体系,制定公益诉讼法,专门规范和调节检察公益诉讼涉及的方方面面关系和矛盾,这样,既可以用法律形式将公益诉讼制度这项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成果固化下来,同时可以较好解决目前“等外”检察公益诉讼授权、检察调查权以及跨区划管辖等问题。
在公益诉讼法出台以前,建议有地方立法权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争取有针对性地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实践。
(秦飞: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教师)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