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也是影响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带领下,坚决落实中央顶层设计,上下一心,圆满完成了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我在参与检察机关的活动中,真切感受到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的一系列新变化。以往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采取的是捕诉分离的办案模式,在改革后,整合职能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同一起案件的批捕和起诉职能,由同一办案组或者检察官承担,全面提升了办案质量和监督质量。
我感受最明显的是,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四大检察”的名片更加深入人心。相信经过此次重塑性的变革,能够更好地助推检察机关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