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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将“长江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时间:2020-01-2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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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长江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 吴惠芳

作为生在长江边、喝着长江水长大的全国人大代表,我非常关注长江生态保护。

走访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时,我了解到该院办理的“3· 24”非法采砂系列案。作为苏州地区办理的第一起非法盗采江砂案件,犯罪团伙盗砂行为之猖獗、数量之大让人震惊。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的同时,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合力、遏制非法采砂根源,实现了标本兼治。长江保护绝非一时、一事,检察机关还应及时研究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集中力量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同时,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也应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监督工作,全程监督,防止执法机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严格依法处理。

“一条长江,共同保护”,推进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江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基层走访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参与“长江大保护”的积极努力,这让人非常欣喜。将“长江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立法、司法、执法等层面都应加大力度,助力一江两岸同步治理,推动社会共保共治,增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效。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李冰整理)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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