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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为深化检务公开插上信息化翅膀
时间:2020-03-16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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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提出三点建议

我是一名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执业律师,每年我都会根据工作经历、调研情况,针对司法实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检察机关进行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后,很多新部门需要公众了解。加大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力度可以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还能及时向社会宣传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所以,我在2019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我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尽快加大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智慧检察院建设力度。二是尽快出台检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细化依法公开、实质公开、全面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列出检务公开的清单。三是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信息的途径,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诉讼服务和申诉、监督的便利。四是建议最高检畅通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指导力度。

最高检答复,确保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建议提交后不久,我收到了最高检对我所提建议的答复。

在答复意见中,我了解到,检察机关一直很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早在1998年,最高检就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此后又制定下发一系列意见,对检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内容,拓展检务公开领域,把检察开放日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重要抓手,努力邀请更多的人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院。

在答复意见中,最高检介绍了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的几方面工作:一是将对原有的检务公开工作意见进行再修改,制定检务公开实施细则,深入研究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机制、时限和要求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和措施要求,重点加强基本信息公开,积极拓展案件信息公开范围,强化诉讼服务信息公开。二是完善内部协作工作机制,把检务公开做细做实,确保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积极探索检务公开的新内容、新形式,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更加注重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最高检有统一要求的,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同时鼓励基层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务公开形式,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三是主动邀请第三方评价单位参加检察机关相关活动,为其全面客观了解检务公开工作创造条件,使检务透明度评估活动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最高检在答复意见中表示,将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立项和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

据介绍,最高检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系统全面建成并应用。上海、江苏、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组织研发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把统一的证据标准嵌入办案程序中,通过数据分析和比对,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精准依据。

为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信息的途径,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诉讼服务和申诉、监督的便利,2018年正式建立全国检察机关共享共用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中心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当事人和律师“只进一个门”就可以获得一条龙、一揽子、一站式检察服务。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设立律师专用通道、专用接待窗口和专用接待室,最大限度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作为律师,这是我极为关注的。

在答复意见中,最高检还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助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此,我充满期待。

(讲述人:阎建国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文字整理:本报见习记者周蔚)

[责任编辑:佟海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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